巨擘獎
壹、依據:
本計畫實施依據中華亞健康世界總會(以下簡稱總會)章程,第三條第七項訂定與執行。
貳、活動主旨:
選拔表揚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大健康產業具敬業樂群精神、對國家社會有助益、經濟發展有貢獻,足以為產業表率者,本會將基於「言之有物、論之有據、易學易行、有效無害」的健康促進理念,並在近百位健康與醫學方面的學者/專家輔導下,探尋最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產業及產品,為其表揚,協助嶄露頭角、綻放光芒,擴大行銷,推廣全國,為走向國際舞台作準備,經嚴謹評核,績優者,特頒發巨擘獎項作為認可及相互合作的基石,以放眼後疫情時代,作為維護個人身心健康的最重要力量。
參、參選項目:
一、大健康巨擘菁英獎:表揚具有專業、專長、具有功績之績優個人。
二、大健康巨擘精品獎:表揚具有優良、獨特、創新促進健康之商品。
三、大健康巨擘企業/組織獎:表揚具有健康貢獻、造福民眾、員工健康之企業或組織機構。
肆、參選資格與評選標準:
凡中華民國國民或企業,實際從事大健康(非醫療健康照護)相關職業,或開發、經營之商品,並符合下列規定三項以上者:
一、簽署無執業過失、道德不良記錄切結書。
二、服務單位任職證明或工會、協會證件(結業證書、受訓、聘任等證明)。
三、熱心參與社會公益團體活動記錄,受公開獲獎表揚記錄者(獎狀、感謝狀)。
四、顧客服務滿意推薦函乙份以上。
五、國內、外表揚獎項或公開證明乙份以上者。
六、提供相關學術論文著作或口述成功專業經驗、商品(產品或服務)VCD記錄。
七、發明或創新輔助手法運用技術、專利商品,有具體傑出表現者。